新版《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計量檢驗規則》10月12日正式實施
發布時間:2024-04-16
記者從市場監管總局獲悉,修訂后的新版《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計量檢驗規則》將于2024年10月12日正式實施。
新版《檢驗規則》修訂了定量包裝商品的定義:“定量包裝商品是指以銷售為目的,在一定量限范圍內具有統一的質量、體積、長度、面積、計數標注等標識內容的預包裝商品。藥品、危險化學品除外。優化了計量檢驗抽樣方案,采用科學的抽樣和檢驗方法,使抽樣檢驗置信概率達到99.5%,從而保證凈含量計量檢驗結果能夠更加真實地體現定量包裝商品的實際含量。對凈含量標注中的數字部分,推薦不超過3位有效數字,引導企業為消費者提供更為清晰的凈含量信息,明確規定凈含量標注“應清晰可見,商品包裝主展示面或商品標簽的顯著位置,與商品包裝的背景底色有明顯區別”。增加“介質”“包裝材料”概念與定義。介質是非天然地存在于商品之中,且和商品內容物一起放入包裝內的液體或氣體。這些液體或氣體的作用是用來容納、保護、保存商品內容物。天然地存在于商品內容物之中的液體不屬于介質。包裝材料是在商品內容物使用(或食用)后,預期被拋棄的所有包裝物。天然地與商品內容物生長在一起的皮、核或殼不屬于包裝材料。例如:核桃的殼、西梅的核等,不屬于包裝材料。明確“介質”“包裝材料”的定義,可使檢驗人員、企業和消費者清晰地理解皮重的概念(皮重是指除去商品內容物后的所有包裝材料的重量),有利于統一對《檢驗規則》檢驗方法的理解,減少誤解。另外對誤導性定量包裝商品進行了原則性要求,定量包裝商品不應當以誤導或欺騙消費者的方式進行構造或填充。(記者 李晶晶)
轉自:央視新聞